你的,房子,婚前,房款,夫妻
提問: 結婚后財產屬于誰啊? 問題補充: 我現在還沒結婚,我現在想買房子,如果我買的房子的房主寫我自己的名字,那我結婚后,那個房子是不是我跟我老公的共同財產?可是我不想讓那個房子變成共同財產。 因為那個房子是我爸給我買的。我該怎么辦呢? 医师解答: 你采取什么方式付的房款?如果是貸款的話,而且是由你們來還房貸(不論是你自己還是你們兩個人來還),那么結婚后,這個房子應當算做你們的共同財產;而如果房子從首付到還貸全部由你父親承擔,那么則是你的婚前財產;
如果你的房子是結婚前一次性付清房款,應該算做你的婚前財產;
對于保護自己婚前財產的最好辦法,就是做公證。
如果不想做公證,現在最好保全購房的一切手續及你父親出資給你買房的一切證據,這樣一旦出現問題,有證據支持,法院會在一定程度上采信并對你的權利給予保護。
最好還是做公證。因為實際上這里面還有一個贈與關系,就是說實際上這個房子是你父親贈與你的,而如果不加明確的話,盡管房主寫著你的名字,但也可以理解為你的父親把房子贈與你夫妻倆,從而算做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。因此一定要明確房子是你父親贈與你的財產,而明確這種關系的最好方法就是公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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